
将提高个税起征点真的是一件好事吗?我们以月薪5,000的老王和年薪百万的老马为例。个税起征点为3,500的时候,老王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是540元,老马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69,239元。而个税起征点为5,000的时候,老王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是0元,老马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43,079元。这样一来,老王少缴纳了540元,但老马却少缴纳了26,160元。贫富差距其实被进一步扩大了。
很多人直观地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降低税负,但实际上很可能恰恰相反。以2023年的数据来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216,784亿元,其中增值税69,332亿是我国最大的税收来源;企业所得税41,098亿元是我国的第二大税源;国内消费税16,118亿为当年的第三税源;个人所得税14,775亿元仅排在第四位。我国最大的税收来源——增值税是典型的累退税。穷人和富人买同样的商品缴纳的是一样的税额,而由于贫富差距的悬殊,对于穷人来说,税负占收入的比重更大。这两个税种的差异导致了我国的税收体系对于富人积累财富更有利,同时抑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
税收的核心逻辑应该是让高收入补贴低收入,去平衡财富分配——也就是所谓的“劫富济贫”。但我们目前的个税征收还停留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等劳动性收入的层面,而真正拉开贫富差距的是利息、股息、资产租赁等生产工具带来的资产性收入的税费却还未落地。因此你会发现目前提高个税起征点和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都无关:收入越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免税额度就越高。这和个人养老金向富人定向让利几乎是一样的问题——也就是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均衡问题。所以显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会是一个利好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决策。
而说到“劫富济贫”,除了要向富人收取更高的税费之外,更重要的还有补贴穷人。在分析前段时间公布的消费税改时我就说过:虽然这次改革还没有到摊地入亩增收资产税的程度,但其实也是通过征收环节后移和下滑给地方的方式将地方的纳税大头从企业端向消费者转移,缓解了一部分地方重投资而轻人的状况;迫使地方为了吸引更多的优质人口落地而更注重民生。那么地方就需要竭力提供优质的城市配套服务和营商政策,培养出更多的富裕群体,并且让他们愿意留在本地生活、持续消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闭环。
极富和极贫的问题不应仅仅集中在工薪阶层的收入上。目前虽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没有放出风声,在个税展示端新增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5项个人所得皆为财产性收入。至于后续会不会有新的动作、这些收入又会如何汇算清缴?我们大家就拭目以待吧!我是王大庆——一个敢说真话的文章博主。
贷款计算器2025最新版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相关服务,阁下应知本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做为操作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